发布时间:2014-05-20 00:00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
怀编办〔2013〕43号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编办《关于在湖南省电子政务内网部署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管理系统的通知》(湘办发电〔2013〕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建库工作,现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采集内容
(一)以2013年9月30日前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为基数采集其基本信息。
(二)机关事业单位最近一次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至现在的所有机构编制批准文件;未“三定”的事业单位成立以来所有的机构编制批准文件。
三、采集方式
(一)已接入怀化电子政务内网的单位,首先向市编办提交《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帐号申请表》(在“怀化机构编制网”(www.hhbb.gov.cn或“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文件资料”栏目下载,编办审核通过后,分配单位账号和初始密码,接入单位可在线录入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人员基本信息。
(二)已接入或未接入电子政务内网的机关事业单位,在“怀化机构编制网”(www.hhbb.gov.cn)“文件资料”栏目下载Excel电子表格“行政机构人员模板”和“事业单位人员模板”后直接使用,不要另外制表或修改模板表格格式,以单位全称作为文件名,录入本单位的所有在职人员的各项基本信息,同时制作纸质人员信息表2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编办行编科或事编科审核签字备案存档后,将纸质表格一份和电子表格交综合科接收。
(三)机构编制批准文件扫描为JPG格式电子文本;或者录入Word文本,以单位全称建立文件夹,以文件编号作为文件名,如:怀编〔2010〕10号,同时将机构编制批准文件复印一份交编办相关业务科室备案存档。
(四)各县市区按照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确保12月底以前完成采集范围内人员信息的入库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13年11月底前,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完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并报送市编办相关科室审核、接收。具体报送时间见附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是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的基础和前提,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确保真实。要严格按要求做好机构编制批准文件的采集工作,认真阅读人员信息采集模板说明,按要求录入人员信息,加强审核校对,确保采集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按时报送。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报送信息包括各单位机构编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电子文本及其复印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单位人员信息表及人员基本信息电子文档(Excel格式模板)。
(四)主管部门负责其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凡是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工作的,原则上停办其单位机构编制事项。
(五)凡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必须申请中文域名,申请期限为二年;已经注册中文域名但已到期的要完成后续续费工作。
联系人:蔡东良 联系电话:2712241
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