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您访问中共怀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首页 > 专题专栏 > 机构三定

关于印发《怀化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1 00:00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

怀编〔201693

 

 

关于印发《怀化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怀化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1111        

 

 


怀化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5〕7号)精神,市公路管理局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公路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行使公路管理方面的有关职责。

(二)划入原市农村公路管理处除行政职责之外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参与拟订全市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全市公路路网结构改造规划。

(三)负责全市公路养护工程(公路大中修、桥隧、公路渡口、灾害防治、灾毁抢修和生命安全防护等)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负责督促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四)核定并下达县市区国省干线公路年度养护任务,对市级财政配套的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对县市区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五)依法承担公路行政执法、路政管理、超限超载治理、按规定权限审批公路行政许可事项等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市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危桥改造、水毁工程和安保工程进行质量检测;指导县市区公路管理局制定危桥改造、水毁工程和安保工程等方案并监督实施;

(七)配合做好国省干线公路的改造和扩建工作,参与全市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工程的设计评审、交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路行业统计、公路行业普查、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工作;指导交通流量调查、公路数据库建设与维护。

(九)承担全市公路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参与交通战备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路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推广运用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路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综合调研、信息宣传、档案保密、网站和行业文化建设、机关文明创建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综治维稳、信访、应急管理、爱卫创卫、计划生育和联系社区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干部职工录用、调配、任免、培训、考评、奖惩、休假、退休及伤()残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和农村精准扶贫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根据审计部门授权,承办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处置、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四)计划统计科

参与拟订干线公路路网结构规划;负责公路大中修工程前期工作及设计方案评审,参与危桥改造、生命防护及灾害防治等养护工程前期工作及设计方案评审,负责编制大中修、危桥改造、生命防护及灾害防治等养护工程的计划;参与审批养护工程施工图预算;负责公路养护工程补助经费、变更经费审查的核定工作及对养护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参与路网改造及养护工程的竣工验收;牵头建立和完善公路路况、大中修、危桥改造、生命防护、灾害防治、水毁抢修工程等基本数据库;负责公路统计和交通流量调查工作。

(五)工程建设科

负责审核、批复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预算和设计文件;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组织管理以及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对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从业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监管;组织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协调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参与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方案审查;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负责公路科技资料档案和技术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六)干线公路养护科

负责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参与省、市公路局定期组织的养护技术比武和交流、桥隧养护工程师培训等活动;参与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上报、设计方案会审和养护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编制危桥改造、生命防护及灾害防治等养护工程的计划与设计文件审查;定期对公路路况、公路桥梁和隧道进行检测和评定;参与干线公路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养工作;参与交通战备工作。

(七)农村公路养护科

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负责拟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库建设;负责拟订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年度建议计划;组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方案评审,拟订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批复;组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灾毁信息统计上报;参与农村公路相关规划审查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竣工验收。

(八)法规科

负责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公路管理有关政策研究;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市公路系统的法制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定全市路政管理相关政策、技术标准;会同相关科室治理公路“三乱”;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九)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等有关公路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负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参与查处公路安全生产事故;参与公路工程的竣工验收。

(十)科技教育科

负责指导公路养护、管理方面的科技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路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做好科技项目的立项,科技成果的申请鉴定(验收)和申请奖励工作;负责组织公路标准、规程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指导公路行业的职工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公路系统的标准、计量、环保和科技信息工作。

(十一)信息科

负责公路路况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和对外发布工作,依据路况信息实施路网运行调度;负责全局应急指挥的信息通信保障工作;负责治超监控信息平台的维护、管理,对全市治超网络实施监控;负责交通12328信息平台公路行业口的信息处置;负责本局计算机网络管理、门户网站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二)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科

负责组织治超联勤联动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市级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经费的计划落实、合理安排和收支管理,保障资金的专款专用;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和考核,执行责任追究制和倒查制。

机关党委按章程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公路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0名(含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人员只出不进。

五、其他事项

市公路管理局管理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市公路管理局道路材料供应处、市公路管理局道路设施维护处、市公路管理局应急抢险保障中心。

六、附则

本规定由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