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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怀化市投资促进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1 00:00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

怀编〔201697

 

 

关于印发《怀化市投资促进事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怀化市投资促进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1111        

 

 


怀化市投资促进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怀发〔2015〕7号)精神,设立市投资促进事务局,为市商务和粮食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拟订全市招商引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吸引外来投资促进方面的具体实施工作,开展相关投资促进活动。

(二)承办以市政府和市商务和粮食局名义主办(联合主办)或者组团参加的各类投资促进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承办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及统计考核、考评等具体工作。

(四)承办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的组织实施及招商项目的督查落实工作。

(五)向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和信息服务,负责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等工作。

(六)促进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等的联系交流。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商务和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投资促进事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文字综合、机要、档案财务后勤、安全保卫等日常工作

(二)招商联络科

参与拟订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工作;参与、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客商资源库建设,建立境内外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信息库;承担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和信息服务,吸引外来投资方面的具体工作,开展相关促进活动;负责承办有关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承接产业转移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会务工作;负责促进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会等的联系交流。

(三)投资服务科

参与编制全市招商引资总体规划、产业招商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招商项目开发包装,定期发布全市招商引资信息以及网络平台建设、对外宣传工作;承办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考核、考评及统计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跟踪、调度、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投资促进事务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其中:局长1名(副处级)、副局长2(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所需编制从原市工业招商办公室划转6名,从原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划转4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