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11 00:00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
怀编〔2016〕102号
关于印发《怀化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怀化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11月11日
怀化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5〕7号)精神,设立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为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在市城区范围内组织推广全民健身项目,开展全民健身的咨询、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二)负责中心体育场馆的免费和低收费开放、运动健身项目经营、室内外场馆场地出租、体育运动项目培训、体育产业开发、承接大型演出及展销活动。
(三)负责中心体育场馆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以及环境卫生的维护治理,为市城区全民健身项目和业余训练提供优质的场地服务。
(四)负责组织策划各类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交流与赛事活动,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
(一)综合科
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秘书档案、信息综合、对外宣传、人事管理、绩效考核、项目申报、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二)全民健身服务科
负责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全民健身项目的咨询、指导、服务等公共服务;负责所属各场馆的管理和运营,负责本单位体育产业的市场开发;负责各场馆的免费、低收费开放;负责策划、组织和实施大型体育赛事、演出、展销等活动;负责体育项目培训服务相关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国民体质监测。
(三)场馆设备设施保障科
负责所属各场馆的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养护;负责各场馆的安全消防保卫和资产管理;负责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巡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物业工作,做好绿化亮化保养维护工作,做好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9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1名(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