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您访问中共怀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首页 > 专题专栏 > 机构三定

关于印发《怀化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1 00:00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

怀编〔201694

 

 

关于印发《怀化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怀化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1111        

 

 


怀化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5〕7号)精神,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更名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承担的相关行政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行使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订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道路运输有关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

(三)参与协调道路运输与水路、铁路、民航等运输方式的衔接,推动城乡交通一体化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四)承担全市道路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具体工作;参与省、市际班线审批、资料初审具体工作;参与全市县际班线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指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管理。

    (五)承担全市道路客货运场(站)行业管理具体工作,按权限负责道路客货运站的站级核定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具体工作,指导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

(七)承担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具体工作

(八)承担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对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九)承担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道路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运输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组织实施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或参与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实施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教育、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内设8个科室,均为副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综合、政务信息、督办、保密、档案、值班、接待和后勤保障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具体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和维护;负责指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网络建设信息化管理以及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联网联控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及指导所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

()安全监管科

拟订全市道路运输年度安全监管考核指标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定期召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安全例会;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行车责任事故信息收集及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参与道路运输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调查;会同相关部门及全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办重大安全隐患。

()客运管理科

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服务业管理相关具体工作拟订道路运输客运发展规划、运力调控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道路运输客运及客运服务业相关业务的办理;承担道路运输客运站(场)的站级评审初审申报具体工作;承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客运站(场)的质量信誉考核、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监督运管驻站管理工作;承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的指导和考试、考核;负责从业人员的诚信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从业资格考核员的管理相关工作

()货运物流管理科

负责道路货运物流相关服务业管理相关具体工作,规范、指导和协调道路货运物流业的发展工作;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和相关服务业的业务办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重点物资和救灾抢险物资运输的组织、指导和调度;负责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站场的质量信誉考核、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运政法规科

承担运政执法工作监督与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和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登记;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运政执法人员的信息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参于本单位范围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及普法工作;承担组织全市道路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承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验相关工作;受理有关道路运政执法的投诉和申诉及来信、来访工作;牵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市本级执法装备配备工作,协调全市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组织全市道路运输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机动车维修管理科

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监督;负责全市中级以上营运客车划类定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指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财务科

负责编制落实本单位属单位资金计划预算报告;负责办理非税收入票据和财务相关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属单位财务工作;牵头组织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农村客运车辆燃油税补贴工作;负责编制和上报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综合统计资料;负责组织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及发展预测。

()人事科

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人考工定级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指导与推荐评选上报工作;负责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及指导二级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39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级),副处长3(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管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鹤城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运政稽查大队。

(二)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代管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