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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怀化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1 00:00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

怀编〔201698

 

 

关于印发《怀化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怀化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1111        

 

 


怀化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怀发2015〕7号)精神,设立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重项目建设管理的协调服务工作。

(二)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有关事务性工作;为市政府下达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任务书提出相关建设性意见;跟进了解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任务书的执行情况;负责重点项目建设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参建单位业绩记录;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成果及使用情况评价。

(三)为省、市重点项目名单提出有关建议性方案;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四)调度检查重点项目资金筹措、征地拆迁、建设工期、招标投标、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和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

(五)收集整理国家、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相关政策及信息;为研究拟定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法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六)负责铁路建设协调、衔接等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

(一)综合科

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文秘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宏观政策的收集整理;参与市重点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重点项目材料的归总综合;拟全市重点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全市重点项目调度和信息工作;承担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任务的年终考核相关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业绩记录;负责办公室财务及后勤工作。

(二)项目前期科

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有关事务性工作;为市政府下达重点项目责任目标任务书提出相关建设性意见;为省、市重点项目名单提出有关建议性方案;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组织全市支援铁路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矛盾和问题。

(三)项目建设科

负责重点项目的计划调度,督查协调和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实施综合管理,协调督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人员编制

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含周转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所需编制从原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划转4名,从原市能源管理局划转4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附则解释,其调整由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