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11 00:00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
怀编〔2016〕103号
关于印发《怀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怀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11月11日
怀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5〕7号)精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职能调整
受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对市本级和鹤城区范围内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版权市场实施综合执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市场、体育工作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文化市场、体育工作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对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广电及体育工作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电、体育专项执法行动。
(四)负责查处演出、娱乐、网络文化市场、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电影,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体育工作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非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
(五)负责查处侵权盗版行为。
(六)负责实施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负责实施对文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实施对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日常督查工作。
(八)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体育活动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九)负责落实“扫黄打非”工作具体执法任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财务、统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和党务工作;负责机关纪律监察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会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立案审查、登记和案件处罚的审核、听证、行政复议等工作,纠正违法执法行为;负责组织或参与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执法证的管理;负责所有办案案卷存档前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和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负责制定年度普法宣传计划,会同相关科室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四)版权网络执法科
负责对出版(含网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和书报刊发行等经营活动进行日常检查,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教材教辅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市场、计算机软件经营活动进行日常检查,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著作权侵权投诉案件的查处;负责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执法检查;负责网络文化市场的执法检查;负责“扫黄打非”工作。
(五)网吧执法科
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检查,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娱乐演艺执法科
负责对营业性演艺、文化娱乐场所(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电子游戏游艺厅室等)、文物、工艺美术品等经营活动进行日常检查,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广电体育执法科
负责对广播电视、电影放映、电视剧制作放映等经营活动、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进行日常检查,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体育活动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处级),副局长3名(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