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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怀化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1 00:00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

怀编〔201699

 

 

关于印发《怀化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怀化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1111        

 

 


怀化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怀发2015〕7号)精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为市财政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财政局。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承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其他非税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非税收入缓减免的审核、报批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及市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市本级非税收入的收入预算管理和执收成本核定及剥离管理工作;承担“收支两条线”和参与市本级部门预算工作,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中政府可用财力的筹集工作。

(四)承担市本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和非税收入专户资金的核算、结算、清算、划缴等工作。

(五)承担全市及市直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市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非税收入的稽查工作。

(七)拟订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计划,指导全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非税收入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

(八)负责全市及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内设5个科室,均为副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及重要报告、文件拟定工作;负责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考核考勤、文电处理、机要、安全、保密、会计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财产、车辆、接待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设备的购置、维修和其它日常性服务工作;负责来人来访接待等工作。

(二)征收管理科

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调研和拟;负责编报市本级非税收入全口径收入计划,落实市本级非税收入计划下达和形势分析;参与市本级部门预算工作,核定市直单位执收成本,落实市本级非税收入政府可用财力的完成;负责全市及市本级非税收入的月报、年报的编报工作;负责全市及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管理和开发建设;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管考核、缓减免管理、罚没物资处置以及收入退付;承担省对市州非税收入征管绩效评估考核迎检工作;负责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承担市本级国有土地、矿产、股权处置的管理工作(含立项审批、收入清缴、缓减免管理等);负责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结算科

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和专户资金的清算、划缴、拨付、结算等工作;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中政府可用财力的扣缴和核算工作;负责制定全市非税收入有关会计核算办法和制度;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结算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票据科

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的计划申报、购领、保管、发放;负责市直单位财政票据的购领、核销、销毁和年检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票据《票据购领证》的申领发放;配合稽查科组织全市非税收入票据的稽查;负责市财政局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非税收入直接征缴和开票业务;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五)稽查科

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的稽查工作,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稽查和财政票据打假工作;承办上级财政部门及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交办的非税收入稽查任务;受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违规违纪问题投诉,并负责相关调查和回复工作;负责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50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其中:局长(副处级)1名,副局长(正科级)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人员只出不进。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