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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乡镇便民服务工作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7 00:00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

  2014年以来,我市针对农村群众反映办事难的问题,大胆探索,在靖州县太阳坪乡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行向乡镇简政放权、强化便民服务工作。那么,这项工作在县市区推进情况怎样、乡镇实际操作效果怎样、又有哪些进一步完善的环节?  2015年下半年,市审改办组成调研组深入到靖州县太阳坪乡、洪江市江市镇、中方县桐木镇等乡镇就县市区向乡镇简政放权、开展便民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一、基本情况

  自市委、市政府部署此项工作以来, 13个县市区迅速贯彻落实,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医保社保、国土建设、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等37项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并归口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构建起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龙头、村级代办点为基础的农村便民服务网络。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建立便民服务中心285个,设立村级代办点3865个,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靖州县太阳坪乡辖14个行政村,113个村民小组,人口1.34万。该乡于2013年开展简政放权改革试点,依托司法信访、民政民宗、计生服务等8个窗口开展便民服务工作。便民服务事项从2014年刚开始的37项增加到了目前的51项,其中直接办理37项、委托办理14项。该乡投入180余万元修建了乡便民服务中心,有工作人员18人,大厅场地面积100平米左右,在办公设备、服务窗口标识标牌、工作人员着装、人员管理和考核上实行“四个统一”,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运作,推行“五制办理、六件管理、办事八公开”制度。同时,整合资金60余万元对14个村级活动场所进行改造,每个村设立了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按照“一个场所、一支队伍、一套制度、一本台账、一份服务指南”“五个一”的标准进行规范、配置,形成了“乡镇集中代办”、“村部坐班代办”、“团寨日常代办”、“主动上门代办”四种模式。2015年上半年,乡便民服务中心共受理3352件,办结3343件。

  洪江市江市镇辖13个村和1个居委会,168个村民小组,人口2.18万。该乡便民服务中心有便民服务事项39项,设立了8个便民服务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28人,集中了全镇所有办公部门,统一作息时间,统一考勤考核,并制作了《江市镇便民服务指南》,优化了办事流程,建立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多项服务制度,采取“集中办公”与“个别值班”相结合方式,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对于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众实行上门办理的方法。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严格管理,提高了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了群众。2015年1-7月共接待了5780人次,办理4875件。

  中方县桐木镇辖12个村、1个居委会,共151个村民小组, 2万多人。该镇有便民服务事项74项,便民服务中心共设置了9大窗口,窗口工作人员20人,镇政府与便民服务中心“合二为一”,办公面积达380多平方米,并投入10万余元添置各类办公服务设施。该镇一方面推行岗位定员与成员带班相结合,定岗定员,定制定责,确保群众办事有人可找;另一方面推行窗口协作与镇村联动相结合,实施“中心+村代办点”的两级联动服务模式,提高了办事效率。2015年1―7月,共办理2000余件,村办件1000余件。

  二、主要成效

  从调研情况看,市委、市政府推动向乡镇简政放权强化便民服务工作,基层干部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大家认为,这项工作符合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精神,紧贴我市基层工作实际和群众的需求,整体推进顺利,成效比较明显。

  第一,“放权”放得下。主要表现在:一是敢于放、充分放。这次调研了解到,县市区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加大了放权力度,下放到乡镇办理的事项远多于市委、市政府指导意见的内容。比如,靖州下放到太阳坪乡的办事项目清单上已增加到了51项,相比2014年增加了14项;江市镇的项目清单上有39项;中方下放到桐木镇的项目清单上有74项。二是放权有度、放之有据。各县市区下放的权力事项都是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涉及到计生、劳保、医保、建设、国土、公安、户籍、财政、扶贫等民生服务的各个领域,除了少数是委托办理之外,其它都是直接办理,遵循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原则,深受群众好评。同时,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法放权,杜绝法外设权、法外用权。调研组初步查阅,下放的权力事项和办事流程都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原则范围内。三是先试点、后推广。太阳坪乡作为向乡镇简政放权、强化便民服务工作试点,靖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帮助推动实施,该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高,投入大,设施齐,内容实,实施效果好。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全面推广靖州太阳坪乡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做法,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乡镇便民服务功能的五项规定》的指导意见。通过到江市镇、桐木镇实地调研,感受到县市区推进这项工作的力度都比较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转顺畅、成效较好。

  第二,“接权”接得住。一是服务平台趋向标准化。去年以来,结合“六小一中心”建设,各县市区县级财政投入大量资金对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办公场地进行改造升级或新建,少数硬件条件差的乡镇采取了在一楼相对集中办公的模式,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机构名称、窗口设置、内部设施等都实施了标准化建设。比如,统一窗口内容,统一设置民政优抚、劳保社保、国土规划建设、计生服务等办事窗口;统一办公设施,统一办事流程。像硬件条件好的乡镇,如太阳坪乡,购有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安装有空调、新电脑、配备了饮水机等设备。走进乡镇政府,都能看到醒目的便民服务标志和正在忙碌的办事人员。二是工作人员趋向专职化。权力下放到乡镇后,乡镇的权力和工作量随之增大。为解决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人员力量问题,乡镇的普遍做法是整合乡镇干部和“七站八所”人员集中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靖州、洪江、中方3县市的乡镇窗口都是按A、B岗设置,轮流上班,确保每个窗口每天有人办事。靖州太阳坪乡选派了素质较高、相对年轻的人员到窗口工作,该县职能部门对乡镇进行统一的业务培训和定期指导,确保乡镇窗口办事符合程序要求。三是经费保障趋向常态化。各县市区一方面由县财政统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硬件建设,投入大量资金改建或新建了一批便民大厅,有些县市结合“六小一中心”建设继续投入建设资金。比如,靖州县财政分两年(2015、2016年)每年给予500万元的资金支持。统计资料显示,去年以来全市投入1.19亿元,新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99个、村级便民服务点1086个,实现了便民服务乡、村全覆盖。另一方面,有些县将便民服务中心日常运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比如,靖州县财政每年每个乡镇平均10万元用于保障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运转。

  第三,“管权”管得好。一是制度健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都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和管理制度。比如,靖州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五制办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办事预约制)、六件管理(按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联办件、退回件、代理件六类分类办理)、办事八公开(将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经办人员和监督电话全部公开)”等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的运行机制。二是监督严格。市、县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查县级权力是否下放到位,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转是否高效有序,查老百姓办事是否满意。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实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中方县在22个乡镇建有视频监控系统,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办理、工作纪律、办公出勤等进行监控,县政务服务中心每月派出检查人员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指纹考勤数据、业务办理台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通过强化监督,确保了规范运行。三是服务创新。创新服务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便民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比如,各乡镇都制作了通俗易懂的服务指南,办事流程经过反复优化,简易明了;太阳坪乡率先实现了与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网办公,实现了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江市镇便民服务中心专门购买了一套打印、复印设备,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服务;中方县所有乡镇都设立了服务热线电话,随时为群众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亟需完善的环节

  通过实地了解,我市向乡镇简政放权强化便民服务工作虽然成效比较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亟需完善的环节。

  一是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乡镇简政放权、便民服务工作是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审批制度、人事制度、财政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从调研的3个乡镇来看,除靖州太阳坪乡外,其他两个乡镇均存在财政配套资金不足和人员不足的问题。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审批事项在乡镇办理存在困难,如林权发证等事项需要专业勘察、制图等,乡镇紧缺相应的技术人员。

  二是下放的事项和办理程序需进一步规范。从县市下放的事项来看,主要涉及到行政许可、确认、给付、裁决、技术服务、法律咨询、资金发放等类别。通过查询,对于审批权限属于县级部门委托下放的事项,委托手续和办事流程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如:农村建房报批报建,属县级主管部门的权限,下放到乡镇需依法办理授权委托书。

  三是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强化。县级部门对下放后的事项运行情况及时指导监管还需加强,乡镇对新增业务的管理处于被动承接的状态,事中事后的监管跟不上。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审批事项没有依法保存相应的材料,只有办事台账,不利于日常监管。

  四、几点建议

  1.加强统筹协调。县市区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协调好简政放权、便民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下放事项的审定发布和督办落实。特别要注重在向乡镇下放事权的同时,做好有关财政、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步探索与推进,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既给责任,又给相应的权力,切实解决乡镇政府权责不相称的问题,让乡镇有人做事、有钱办事,确保便民服务高效、常态。

  2.坚持放管并重。县级政府作为下放权力的主体,既要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对社会呼声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大放权力度,又要对所下放事项负起监管责任,理顺管理体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县直职能部门要帮助指导乡镇政府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各类资料,加强后续监管。  

  3.提高业务水平。县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和县级职能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办事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促进便民服务提速增效。

  4.推动村级延伸。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积极推动便民服务网络向村级延伸,探索村级便民服务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既相互融合又相互补充的有效模式,整合惠农政策、社会保障和村级事务管理等,把公益服务甚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业服务下移到村一级,真正做到村一级可办事、能办事。

(执笔:钟家勇 夏海山 实习生刘俊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