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8 16:21 信息来源:中共怀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事业单位法人要根据国务院、中央编办、省人民政府等出台的相关规定作出信用承诺,如法人产生、申办相关登记、规范法人证书、印章使用等。”6月14日,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靖天广场举行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靖州县委编办工作人员正耐心地为市民蒋女士解答咨询的问题。
在本次活动现场,靖州县委编办发放《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法人诚信倡议书》等宣传资料1300余份,向前来咨询的社会人士积极宣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呼吁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积极履职,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通过诚信服务提高社会公信力,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这是靖州县委编办积极推进全县事业单位法人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质效,规范事业单位行为,靖州县委编办通过结合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多部门联动等措施,保障事业单位法人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结合法人登记工作,夯实信用体系基础。该办通过严格执行受理、审查、核准“三级”审核机制,依法依规认真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重新申领证书、证书补领等事项,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基础工作。并通过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与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工作,确保登记信息可靠可信可用,建立完整权威的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库”。同时,该办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及时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有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效提升事业单位法人加强信用建设的自觉性。二是结合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信用环境。该办每年定期对上年度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被抽查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年度报告情况、事业单位法人开展活动和机构运行情况等进行复核。对发现问题现场反馈,能当即整改的当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结合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助力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与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沟通协调机制,持续在信息数据共享、协商交流、联合研究等方面加强合作、协同推进,确保单位法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事业单位良好运行秩序,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靖州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