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8 16:22 信息来源:中共怀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单位“三定”规定的制定、调整和审核工作,麻阳县委编办在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接沟通、明确报批程序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稳妥有序地推进我县机构改革涉改单位“三定”规定制定和调整工作。
一、加强业务指导,制定“三定”规定。按照本轮机构改革工作有关要求,麻阳县委编办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周密部署“三定”规定制定、调整和审核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会明确涉改各部门报送“三定”规定的时间及“三定”规定制定、调整的主要内容、格式、注意事项和工作步骤。同时,要求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三定”规定的制定、调整和报审工作,保证“三定”规定按时完成编制、调整、审核和印发执行。
二、明确职责分工,审定“三定”规定。将全县涉改单位“三定”规定制定、调整和审核工作分解到人,要求办领导班子及中层骨干加班加点,强化责任担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定”规定的沟通对接与审核。对各部门在“三定”规定制定、调整过程中遇到的职责调整、草案修改等问题,反复联系沟通,加强指导和释疑解惑,确保“三定”规定修改意见达成共识,力求从严从实制定和调整好“三定”规定。
三、对标上级要求,完成“三定”规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治化要求,严格规定“三定”规定制定、调整政策口径,将法治理念贯穿于“三定”规定制定、调整和审核的全过程。以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为遵循,以市对口部门“三定”规定为参考标准,同时结合麻阳实际,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商,逐条梳理职责,逐字逐句审核,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和调整各涉改单位“三定”规定。
(麻阳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