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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委编办:“五聚焦五强化”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3-12-29 15:11 信息来源:中共怀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鹤城区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政治属性,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区机构编制工作总体布局,在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方面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法治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聚焦法治学习强化法治思维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区委编委会和区委理论中心组、区委编办理论中心组业务学习计划。在本办的学习过程中,组织全办人员逐条款分析学习,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切实提高全办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机构编制问题的能力。健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长效机制,连续3年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丰富革新授课方式和内容,增强主要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配套发布解读、分析,全方位宣传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做好源头预防。

聚焦规范管理,强化规矩意识。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各环节的程序要求,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维护机构编制决策的权威性。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加强对各部门机构编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等机构编制文件核定的机构数、领导职数以及编制数。建立机构编制约束机制,通过制定《怀化市鹤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鹤城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鹤城区区直行政编制周转池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管理。建立机构编制评估机制,依托评估查找分析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意见建议,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聚焦法治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深入推进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跟踪问效、机构编制巡视“四位一体”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将监督检查嵌入机构编制管理各个环节,为机构编制决策和管理提供法制保障。本办积极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巡察等部门配合协调,推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形成监督检查合力。注重强化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动态更新台账内容,对已整改完毕的问题,跟踪销号;对新增加的问题,及时列入,确保一事一账、全程留痕。

聚焦法治建设,强化职能体系。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法治建设,组建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强化部门法治机构职能配置,设立法学会,为14个重点部门设置法治内设机构。通过用编进人政策倾斜,补充政法系统人员,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强化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着力推动依法履职。坚持把职能运行监管作为优化部门职能配置和促进法定职责落实的重要抓手,协调划分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20项,着力破解制约部门依法履职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高效。

聚焦基层治理,强化行政执法。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构建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制。推动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重新组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13支执法队伍,建立起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区直执法部门向乡镇(街道)下沉执法人员,有效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乡镇(街道)“一个平台管执法”,形成了统一指挥、规范高效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完善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打造优良法治环境。会同区司法局制定完善了涉及14个部门的监管执法协调配合细则,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定位、职责分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鹤城区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