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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委编办:以“三个纳入”着力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水平

发布时间:2023-10-12 17:09 信息来源:中共怀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适应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新常态,会同县委编办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拓宽监管方式,着力构建多方参与、内容全面、手段丰富的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新格局,有效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一、纳入绩效“年终考核”,实行量化赋分强化跟踪问效。年初,在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纳入县对乡镇、机关单位综合绩效考核细化指标时,一并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主要将按要求进行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提交年度报告等情况进行量化赋分。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督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实行扣减分制。扣减分计入各乡镇、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总分。工作中,建立起工作台账,注重日常评估,实行一月一调度,及时跟踪完成指标完成进度。特别是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完成不理想的单位进行跟踪问效,及时提醒整改,有效实现监管考核促监督检查的激励约束作用,各乡镇、机关单位法律意识明显提升,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纳入巡察“专项考试”,实行联动督查强化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与纪委监察和组织部门建立监督检查联动机制,选派人员直接参与巡察工作。在制定巡察工作任务清单时,一并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纳入选人用人专项巡察,制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巡察任务清单》,重点实地查看事业单位证书正本是否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是否及时变更法人、开办资金等证书登记事项,事业单位实际运行情况与年度报告书是否相符等等。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告诫、追责问责等措施处理。今年以来,已派人参加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委党校、县供销联社、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妇联6个单位的专项巡察,对发现的不及时变更单位办公地址、不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证书正本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写入巡察报告中,充分彰显政治监督作用,有力提升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实效。

三、纳入核查“日常考评”,实行小组包案强化问题销号。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作为平时机构编制工作核查的一项重点内容,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多个工作小组,通过“听、查、访、改”等方式,深入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检查、督查,在实地核查中,既核查问题,又督促整改;既进行业务指导,又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宣传。着力聚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问题整改,实行小组包案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即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下发交办函,责令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执行问题销号制度,限期整改到位。限期整改期间,暂停受理该乡镇、单位的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今年以来,已完成对18个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核查,其中发现6个乡镇未按要求对已撤销的敬老院机构进行注销登记,对此通过及时督促,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法制化。(会同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