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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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省编委《关于做好我省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湘编[2008]6号)和省编办《关于报送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湘编办[2009]2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1年年底前完成我市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建立定期报送消化超编人员报表和情况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消化超编人员季报统计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 1、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每季度县(市、区)、乡镇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情况统计表上报市编办监督检查科。 2、全市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情况按完成消超进度排名,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 二、报送时间 每年的4月、7月、10月及翌年的1月15日前上报。 三、上报要求 1、消化超编人员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加盖编办印章)及电子文档。 2、每年年底要以书面形式报送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总结。 3、县(市、区)党政机关有无新增超编进人情况及形成的原因。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45一2712241 2、联系人:石俊国 3、电子邮箱:huaihuabianban@163.com 附件:消化超编人员情况统计表 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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